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合同由科技生活或其管理的其它公司签订,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有限公司林屿境项目物业相关服务
2.2项目编号:M************024;
2.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5个标段;
标段1:1-3展厅开荒保洁服务;
标段2:4展厅及后续开放展示区域开荒保洁服务;
标段3:垃圾清运服务;
标段4:地毯清洁服务;
标段5:石材晶面养护服务;
2.6采购范围:林屿境项目营销中心1处,售楼中心面积一层1428 ㎡,会所面积450㎡,样板间359㎡,及景观区13390㎡,架空层260㎡,停车场636㎡,目前总面积共计约16523㎡,后续展厅陆续开放展示。
林屿境项目的开荒保洁:1展厅、2展厅、3展厅。
林屿境项目的开荒保洁:4展厅及后续开放展示区域。
林屿境项目的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日预估量约为1吨。
林屿境项目的地毯清洁服务,面积:约452.32平米。
林屿境项目的石材晶面养护服务,面积:约3217㎡平米。
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人需求。
2.7服务期限:
标段1:1-3展厅开荒保洁服务,工期为15个日历天,履约情况比较好,合同结束后可续签1年。
标段2:4展厅及后续开放展示区域开荒保洁服务,工期为15个日历天,履约情况比较好,合同结束后可续签1年。
标段3:垃圾清运服务,1年,履约情况比较好,合同结束后可续签1年。
标段4:地毯清洁服务,工期为15个日历天,履约情况比较好,合同结束后可续签1年。
标段5:石材晶面养护服务,工期为15个日历天,履约情况比较好,合同结束后可续签1年。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类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3.2业绩要求:供应商响应标段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业绩合同。
3.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派驻的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自行承诺)
3.3.1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和【信用服务】查询企业、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
3.3.2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分别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3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cr/list)查询。
3.3.4******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其响应无效,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3)供应商可提供相关网站截图页供评审小组查看。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电子注册与文件获取
4.1本询比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全电子化询比采购。(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4.2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采购活动。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4.3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要求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1日17时30分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询比采购失败的,后果自负。
4.4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为0元人民币/标段。标书费缴纳及发票开具操作指引见《平台供应商<标书费在线缴纳、发票开具>使用指南》(******/gys/187852.jhtml)。
4.5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注: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供应商信息(即报名邮箱、报名联系电话、缴费人信息、招标文件下载IP、投标文件上传IP,投标文件上传联系电话、投标机器码等信息)进行自动对比,上述信息任意一项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响应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询比采购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详见中原招采网******→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5.2询比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4年12 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人将退回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3楼
联系人:王先生 秦女士
联系电话: ****** ******
监督部门1******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监督电话:******
监督部门2******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0楼2010室
电话:0371-******
邮箱:******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