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集中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现将蒙自支公司新安所营销服务部办公地点采购事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蒙自支公司新安所营销服务部办公场所用房租赁项目;
二、项目需求:项目采购需求为蒙自支公司新安所营销服务部办公场所用房租赁,租赁标的位于******办事处(原新安所镇)崇业街14号裴石生房屋,租赁建筑面积35平方米,年租金为26400.00元,租赁期限壹年,从2025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19日止;
三、单一来源采购:裴石生(出租房房东)
四、公示期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以上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与公示人联系。
五、公示联系人:
姓名:肖鸿
联系电话:******
邮箱:xiaohong03@yunn.picc.com.cn
******有限公司
蒙自支公司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