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关于一汽弗迪自带负荷配置2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乾发改请〔2025〕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4年9月6日,我委以吉发改审批〔2024〕207号文件批复了一汽弗迪自带负荷配置2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代码为2406-220000-04-01-812070******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节约利用土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重新调整了风机型号,并进行设计优化。为继续推进项目建设,依你局请示内容,同意《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一汽弗迪自带负荷配置2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4〕207号)文件变更内容,具体如下。
一、由“项目总投资9524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8573.7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0%”变更为“项目总投资94919.7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8475.9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0%”。
二、由“新建单机容量6.25兆瓦风电机组32台,总装机容量200兆瓦,配套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站和箱变、集电线路等附属设施”变更为“新建单机容量8.5兆瓦风电机组20台、单机容量7.5兆瓦风电机组4台,总装机容量200兆瓦,配套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站和箱变、集电线路等附属设施”。
其他建设内容按照《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一汽弗迪自带负荷配置2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4〕207号)文件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